作者:王露沂 时间:2026-07-03
在多子女家庭中,父母偏心、重男轻女是不少人心中难以释怀的刺。从小到大资源都倾斜给男孩,家产房产也全部留给儿子,而女儿从小被要求懂事、退让、付出。可等到父母年迈体弱、失去劳动能力,需要人贴身照顾、出钱养老,甚至是承担医疗开销时,儿子却推脱躲闪,养老重担反倒全盘压在女儿身上。
一边是割舍不断的亲情,一边是难以平衡的委屈,独享父母全部馈赠的人置身事外,未分得半点家产的人要全权负责养老,这样的心理落差换谁都难以释怀。不少身处这种困境的女儿,内心满是委屈和纠结,既无法狠心不管父母,又不甘心独自扛下所有压力。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说的……
近期,我们就接待了这样一位求助市民王女士,她的经历正是这类偏心家庭矛盾的典型缩影。王女士家中有一个弟弟,从小父母就格外偏爱弟弟。从小到大,家里好吃的、好用的都先紧着弟弟,读书升学、创业成家,父母都倾尽全部积蓄扶持。后来,家里房屋拆迁,分得了房产和补偿款,父母也是毫不犹豫将所有房产、存款、拆迁补偿全部过户到弟弟名下,王女士未分得分毫家产。
起初王女士虽然心里难受,但也顾及亲情,不愿过多计较,默默忍受了这份不公。可随着父母年纪越来越大,身体状况日渐下滑,常年需要吃药看病,生活也无法完全自理,赡养难题也随之而来。获得全部家产、享受父母全部偏爱的弟弟,却开始以工作忙、经济压力大为借口推脱赡养责任,既不愿出钱承担老人生活费、医药费,也不愿出力贴身照料。父母无奈之下,转头要求王女士包揽全部养老事宜,日常陪护、医疗开支、生活开销全都是她一人承担。
这份不公彻底寒了王女士的心:所有好处全给了弟弟,养老责任却全压在自己身上,强烈的失衡感让她感到进退两难。她既不想背负不孝的名声,也不甘心独自承担本应分摊的责任,纠结万分之下,王女士特意来到公证处咨询法律解决办法。
面对王女士的委屈和困惑,公证员结合法律规定与现实情理,作出了专业解读:
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财产分配不公而免除
《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法定义务。这份责任不会因为父母偏心、财产未分配给自己而消失。即使父母将全部财产赠予其他子女,子女也不能以此为由而拒绝赡养老人,恪守赡养底线,既是法律要求,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绝不能因为心理不平衡就拒绝赡养老人。
权责应当对等,多分财产需承担主要赡养责任
同时,法律也兼顾公平原则,虽然赡养义务无法免除,但财产分配与赡养责任也不能完全割裂。王女士无需独自承担所有养老重担,弟获得了父母全部财产,理应承担更多的赡养责任。兄弟姐妹之间可以先行协商合理的养老分工,包括轮流照顾、分摊医药费和生活费;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占有全部财产的弟弟履行对应的赡养义务。
亲情可贵,法理有度。对子女而言,父母偏心虽让人委屈,但赡养老人的法定底线也不能突破,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合理划分赡养责任;对父母而言,分配财产时应尽量兼顾子女公平,平等对待儿女,减少财产分配失衡埋下的家庭矛盾,避免晚年养老陷入亲情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