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露沂 时间:2026-03-02
关于被继承人林肖雯遗嘱受益人申办继承公证的公告
被继承人林肖雯(生前公民身份号5102141931********)于2023年1月5日死亡,生前立有公证遗嘱,现遗嘱受益人向重庆市两江公证处申办继承权公证。本处已受理上述公证申请,现已展开核实程序,如有下列情况请于15日内向本处(重庆市两江公证处)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应证据材料:
1、上述遗嘱不真实,不合法;
2、生前立有其他遗嘱或签订有遗赠抚养协议;
3、属于林肖雯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4、继承人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况。
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但未提交充足有效证据材料,本处将根据遗嘱受益人的申请,按照上述遗嘱内容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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