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保密”的公证员

作者:王露沂 时间:2025-08-22

摘要:

从事公证职业也有几个年头了,当被问起“作为一名公证员最难的公证是什么?”时,她总是感慨道:最难的不是公证程序本身,而是在面对当事人提出的“别告诉他”“通融一下”的请求时,公证员该如何妥善应答?在诸多的利益纠纷中,当事人愈加想要逃避的,却正是公证员必须要面对的:

陈先生又一次来到公证处,坚持恳求公证员能不能“通融一下”。事情发生在两个月之前,陈先生的祖父因病去世,他自幼父母离异,父亲因意外去世后,他在祖父的护佑下得以长大,因此,祖父的去世让他倍感痛心,他和姑姑妥善安葬好祖父后,意外从其他亲戚那里听说好像祖父给他留了什么遗嘱,但当陈先生询问祖父唯一健在的子女姑姑时,她却明确表示并不知情,事情便不了了之。

祖父去世后,陈先生在整理祖父遗物时,意外发现了那份被遗忘的遗嘱,他一眼就认出来那是祖父的笔迹:“本人陈国栋,我去世后,我名下位于荷花小区A栋B单元322室的房产和存在某商业银行的大额存单50万元,由女儿与孙子共同继承,各占50%份额。”字虽不算多,甚至有些歪斜,但祖父临终前对他的惦念和厚爱又一次让他红了眼眶。

第二天,他拿着遗嘱和存单找到了姑姑,没想到姑姑得知遗嘱存在后情绪激动,指责父亲偏心且质疑遗嘱真实性。姑姑甚至明确告知他,遗嘱中的那个房子她已经按照法定继承过户到她一个人名下了,即便说遗嘱是真的,那个50万元的存单,也肯定是她父母生前一起存下来的,所以最后应该是她一个人继承,不过考虑到他们祖孙两个感情好,倒是可以分几万块钱给他。

陈先生听完姑姑的话,欲哭无泪:其他亲戚都听说祖父给他留了遗嘱,为什么姑姑作为祖父临终前最亲近的人却坚持声称不知情?他明明吃了大亏,现在却被告知看在祖父的面子上分给他几万块!

陈先生气愤地来到银行,想一个人凭借遗嘱和存单取出这笔钱,但是又被银行告知,陈先生要先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才能取出。于是陈先生又来到了公证处,把这里当作他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公证员听完陈先生的遭遇,虽然基于普通人的立场,深感同情和惋惜,但基于法律职业立场,她还是指出了陈先生目前所面临的几个法律困境:首先,是遗嘱真实性问题。作为和陈先生存在利益冲突的姑姑很可能会质疑该份遗嘱的真实性;其次就是遗嘱的有效性问题,陈先生的姑姑作为祖父目前健在的唯一法定继承人,需要向姑姑核实其是否持有其他有效遗嘱;最后,根据遗嘱继承公证的程序要求,此次公证须姑姑共同参与。虽然公证员已经明确告知陈先生姑姑的“重要性”,但是他依然恳求公证员“通融一下”,在姑姑“不知情”的前提下,单独为陈先生出具此份公证书。

看着陈先生失落的神情,公证员耐心解释:“陈先生,我很了解您的心情,看似我拒绝的是您‘保密’的请求,但实际拒绝的是对法律底线的突破。法律程序看似冰冷,但正是这些‘不能通融’的规定,才能真正保护像您这样的弱势方。与其冒险走捷径,不如用法律武器堂堂正正争取应得的权益。”

看着陈先生离开的落寞背影,公证员心想:如果他的祖父泉下有知,应该会很遗憾吧。女儿和孙子都是他最后的亲人,却因为一份遗嘱,可能成为对簿公堂的原告和被告。类似的例子我们在现实中也并不少见,为争遗产打破头的事情常有,亲情和利益谁先谁后?只凭借一份难以确认真伪的自书遗嘱似乎远远不够。但是如果这份遗嘱经过了公证,由公证处保管,最后由公证处拿出来,质疑的声音是不是会小很多?引发纠纷的可能性是不是也会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