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公证,三代人的守望

作者:王露沂 时间:2025-04-30

摘要:

那个下着濛濛细雨的清晨,在公证处的大厅里,一个14岁的男孩沉默地站着,身后是两位佝偻着背的白发老人—他的爷爷奶奶。他们掏出一份泛黄的死亡证明,纸张边缘卷着毛边,像被泪水浸泡过无数次。那一刻,公证员明白:他们交出的不仅是一纸证明,而是一个家庭被命运撕碎的裂痕。

三个月前的一个雨夜,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带走了少年父母的生命。年迈的爷爷奶奶翻出儿子生前锁在铁盒里的存折,却发现密码已随着生命消逝。为了取出存款维持生活,他们不得不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此时,他们手里攥着的不仅仅是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更是余生唯一的指望。

“这是孩子父母的死亡证明。”老奶奶递过文件时,公证员触碰到她龟裂的指尖,冰凉得像雪山的水,眼角边还有未干的泪痕。

经公证员询问,这个家庭的继承关系逐渐清晰:少年、爷爷、奶奶以及尚健在的外婆,均享有继承权。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未成年人继承遗产,需由监护人代为办理。

“我们不就是孩子的亲人吗?”老奶奶眼眶泛红,声音颤抖。公证员轻轻靠近老人,俯身解释道:“根据《民法典》,父母是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若父母不在,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可以担任监护人。但监护权涉及孩子的重大利益,需要全家人共同协商决定。”老两口似懂非懂地点头,攥着材料清单离开时,背影像两片枯叶,在雨里打着旋。公证员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担心他们没有完全理解,立即追出门去留下了联系方式,并告诉爷爷奶奶在沟通的过程中任何问题随时都可以联系我们。

几天后,一个暖阳微醺的下午,少年和三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再次来到公证处,这一次,外婆也来了。原来,这几天,公证员与他们进行了多次解释和沟通,最终,三位老人做出了共同的决定: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全部由少年一人继承,并由爷爷奶奶担任监护人,将他抚养成人。今天三位老人是专程过来办理公证的,“我们都老了,钱对他更有用。”外婆轻声说。在公证员的见证下,他们签署了监护协议,并顺利办理了继承权公证。当公证书交到爷爷奶奶手中时,那些未说出口的牵挂与戛然而止的陪伴,此刻化作一纸文书,安静地躺在老人布满皱纹的掌心。

从此,账户里的数字不再冰冷—它是爷爷奶奶清晨煮好的那碗粥,是外婆偷偷塞进书包的糖果;是暴雨天校门口从未缺席的伞,是深夜书桌旁一盏不肯熄的灯;是两代人用余生搭的一座桥,桥这头是佝偻又坚定的守望,桥那头,是父母期盼你走向山高水长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