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露沂 时间:2024-12-30
“这个钱我肯定会还,只是现在有点困难,能不能再宽限宽限。”
“都给你宽限一年多了,当初借钱的时候说的好好的,怎么一到还钱的时候就困难了,今天就给个准信这个钱到底什么时候还。”
近日,我处调解中心接到法院委派案件,对一起经济纠纷进行调解。原来,在去年的时候,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王某公司借款,当时出于朋友之间的信任,只是在口头上约定了还款时间,并未书面约定借款利息,李某向借款公司出具了借条后,双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完成了借款。转眼,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李某却一直未能归还借款,借方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只好将李某起诉至人民法院,希望能够尽快收回借款。
调解员在接到案件委派之后,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了解到双方都不愿意因为此事闹得不可开交,调解员本着友好协商快速解决纠纷的目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劝导,并建议可以对调解协议进行赋强公证,若李某未能按约定履行义务,债权人可凭借公证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最终双方当事人都接受了此项方案。
调解员通过“调解+赋强公证”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书,一场矛盾纠纷就此轻松化解。
今年以来,我处调解中心受聘为全市多家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在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派后,依法参与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诉前调解与赋强公证相结合,进一步打造“预防+化解”公证调解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