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公证员进社区解决群众身边“烦心事”

作者:曹玉洁 时间:2021-04-27

摘要:

两江公证处自2020年开展公证员进社区活动以来,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打通公证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公证员多跑路代替群众少跑腿,做群众的贴心人。4月19日下午,党员公证员陈丽竹来到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紫竹苑社区,为社区群众提供零距离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咨询一

居民刘老师咨询:“我以朋友名义贷款买房,但朋友不承认此事,如何维权,又该怎么做呢?”陈丽竹解释道:“可以收集聊天记录、首付款和按揭款支付转账记录、共同朋友的证言证词、缴纳的物管费记录等作为证据举证,维护自身权益。”

咨询二

居民袁女士咨询:“姨妈未婚且无儿无女,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我的母亲也先于姨妈去世,姨妈的房屋应当由谁继承?”陈丽竹解释道:“《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指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可以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解决上述问题。

咨询三

居民王女士咨询:“儿子买了一套房屋,马上要接房装修了,但因疫情和工作特殊原因儿子回来不了,该怎么办?”陈丽竹解释到,可以通过两江公证处的“远程视频公证平台”为王女儿的儿子办理接房的委托公证,委托王女士办理接房装修相关手续。

陈丽竹围绕大家提出的遗嘱、继承、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用通俗易懂的方式逐一进行了详细解答和普法宣传,获得居民的一致好评。此次进社区活动,为10余名需要办理公证的社区居民提供了一对一的公证咨询服务并现场预约了公证办理时间,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转化为解决群众身边的“麻烦事”“烦心事”,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