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尹爱妮 时间:2024-04-08
“必须先退彩礼!
万一离了婚你不退给我怎么办?”
“那我退给你了你不配合办离婚手续,
我又怎么办?”
在一个阴沉沉的下午,公证处来了两位面色凝重的当事人,他们本应是蜜月中的新婚夫妻,但却因一些私人原因闹到了离婚的地步,两位当事人来到公证员面前,都迫切地想表达自己的想法,公证员初步判断,这件事并不简单,于是招呼两位当事人坐下来,让他们一个一个说,不要着急。
两位当事人坐下后,公证员通过逐个谈话,才明白事情是这样的:张先生和王女士在他们办理结婚证之前,男方给女方转账了10万元作为结婚的彩礼,现在刚结婚不到一个月,两人便要离婚。张先生主张返还全部彩礼,王女士也同意返还,对这10万元如何处理他们初步达成了协议。但双方却还是有一些担忧:女方表示愿意退还男方彩礼10万元,但条件是必须领取离婚证后再支付;男方则担忧即使现在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后续王女士仍然不返还彩礼怎么办?如果两人都自愿遵守并履行协议,那自然是最好的结果,但是如果王女士不遵守约定,自己必然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维权。双方各不相让,一度陷入僵局。
公证员了解到两位当事人的担忧后,很快制定了解决方案,建议双方办理提存公证,即王女士先将10万元汇入我处对公账户,如果王女士和张先生最后办理了离婚手续,张先生可以凭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向我处申请领取10万元,倘若张先生和王女士重归于好,我们便将10万元退回王女士账户。最后张先生和王女士同意了公证员的建议,于是公证员给双方起草了协议书,并敦促王女士将10万元尽快汇入公证处提存账户。
可能这小小的一件事,只是法律事务的处置,但公证员深知,在他们两位眼中,是婚姻中是天大的事情,处置好了,他们都可以松口气,继续以后的生活。所幸,小小公证,推动了他们释负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