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暖人心丨人身损害起纠纷,公证调解架起“连心桥”

作者:尹爱妮 时间:2024-01-31

摘要:

“调解员老师在吗,气死我了!”

“你先坐,顺口气,方便问一下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我们或许能帮上忙……”

“我把拐棍先放到慢慢给你摆!”

案情回顾

张阿姨是李先生家里的保姆,平时负责照顾李先生的女儿。去年十月中旬的一天上午,张阿姨带李先生的女儿去公园玩,在照看孩子时不慎摔倒受伤,李先生得知后立即将其送往医院就医,并垫付了医疗费、护工费、伙食费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张阿姨出院后,经双方口头协商,张阿姨不做伤残鉴定,但是要求李先生一次性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所有费用共计45000元,李先生至今一直未履行。

调解经过

调解员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平日相处较为融洽,有调解的基础。在深入与双方沟通后,终于找到了矛盾症结点,李先生对张阿姨的工作认真的态度是比较认可的,也很感谢张阿姨对自家的付出,受伤是谁都不愿意发生的事,该承担多少都是应该的,但是担心张阿姨收到赔偿款后还会继续找其要钱,没有一个法律文书心里总觉得不踏实,便不愿意先给钱。张阿姨方面,也因李先生一直未按双方的约定履行,逐渐对李先生产生怨气。调解员分别对矛盾纠纷双方进行多次劝说和安抚,在法律与情理之间找到了平衡点,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并当场履行。双方握手言和,调解室的气氛也从一开始的剑拔弩张转变为安心满意。

当事人张阿姨找到调解员时,本来以为只能打官司解决,但是调解员在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案争议不大,可以通过调解解决,在与立案庭书记员沟通商量之后,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所有调解工作。调解结束后,张阿姨满意地表示:“诉前调解好啊,以前都不知道这个程序,这次算是知道了其中的好处,钱也得到了,处理速度还快,也不耽误事,以后我要给我身边的朋友好好介绍一下这个程序!”

下一步,两江公证处将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不断探索和优化调解新方式,继续坚定不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