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烈日,来杯酱香拿铁吗?

作者:尹爱妮 时间:2023-09-20

摘要:

五粮液文创雪糕

茅台冰淇凌

泸州老窖特曲x奈雪的茶……

而近期

瑞幸咖啡也推出“酱香拿铁”

爆红出圈

网友纷纷惊呼

“这就是真实的商战吗?”

“酱香拿铁”推出后,上市首日销量就突破542万杯。随着酱香拿铁热度攀升,茅台火锅、茅台果茶这类跨界商品涌现在市场。含酒精的酱香拿铁可以随时饮用吗?前述跨界商品是否涉及侵权呢?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美酒加咖啡

一杯又一杯

不少网友表示担心

喝完之后是否会影响开车?

瑞幸咖啡官方宣传图提示“酱香拿铁使用白酒风味厚奶(含53%vol贵州茅台酒),未成年人、孕妇、驾驶人员、酒精过敏者不建议饮用 。”

在饮酒驾驶中,关于“饮酒”的认定标准,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相关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虽然“酱香拿铁”品牌官方介绍,该款咖啡中的酒精含量低于0.5度,但要特别注意,不同的人身体状况存在差异,对于酒精的耐受性、接受度、吸收情况等都不一样,不建议消费者喝完含酒精饮品后开车,以免因身体不适致使自身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下降,影响行车安全。

小江提醒:虽然酱香拿铁中酒精含量低,但对酒精的敏感度因人而异,如果大家食用完含有酒精的巧克力、冰淇凌、蛋糕、奶茶等食品,建议等待酒精代谢后,驾驶机动车辆才更为安全。

知名品牌不可随意攀附

长沙某火锅未经官方授权推出酱香火锅,以“添加8ml的53度贵州茅台”为核心卖点。锡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典型案例某公司定制50张标有“茅台拿铁”字样及茅台商标图形销售“茅台咖啡”……那么,餐厅未经授权推出“茅台火锅”,侵权吗?商家擅自在饮品中添加茅台售卖,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近年来,随着品牌效应的多元化、扩大化,不少经营者为了获利,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攀附”知名商标,以“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方式推销自己的商品,不但侵犯了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部分经营者以“茅台”作为卖点,宣称是茅台的关联商品或者与其存在特定联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属于“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采取虚假宣传混淆商业信誉的手段去损害知名企业的商誉和利益的,涉嫌不正当竞争。

如果商家在饮品中添加了茅台酒,并未使用茅台商标,也未使用“茅台”一词进行宣传,仅是在配料表中注明含有茅台酒成分的,一般不会被认定为侵权。但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确保饮品安全,并对其成分、食用宜忌作出必要的说明。

小江温馨提示:

“美酒+”固然好,要注意不要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