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公证参与诉前调解高效化解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作者:王露 时间:2021-04-21

摘要:



调解员:关于本次租赁合同纠纷,调解内容是否是您们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是否申请司法确认?



申请人:是的,同意申请司法确认。

近日,重庆市两江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高效解决了一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涉及本次纠纷的共有十余个商户,我处调解员耗费一个多月的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对账、签订调解协议,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有8户商户签订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诉求得到了高效解决,当事人接连竖起“大拇指”。

案情回顾

重庆某物业管理公司自2019年起将公司商铺出租给各大商户,并与各商户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该物业管理公司依约交付了商铺,但承租人自2020年起以疫情影响为由,不按约支付租金、物业费。经多次催告无果后,该物业管理公司将拖欠租金、物业费的商户诉诸法院,要求确认《租赁合同》于2021年2月解除,同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所欠租金、滞纳金、违约金;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两江审判区接到申请后,委派两江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两江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选派2名法律知识扎实、有丰富法律服务经验的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们耐心细致地给各商户释法析理,为当事人梳理争议焦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力争消除双方隔阂,拉近双方的谈判距离。最终,在2名调解员的正确引导下,目前已经有8家商户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成功申请了司法确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自两江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一直积极助力诉源治理、深化矛盾多元化解,在拓展公证法律服务边界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也彰显了两江公证处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初心宗旨。

在今后的工作中,两江公证处还将充分发挥公证参与人民调解的职能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