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枫 时间:2022-12-29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太湖西路社区法律调解室外传来越发喧闹的争吵声,两江公证处驻太湖西路社区的公证员连忙出来查看,原来是该社区的一位居民及某小区物业人员来到社区的法律调解室准备让社区公证员“评评理”。物业人员表示他们小区这位居民和他们物业之间产生了一点纠纷,双方已协商过多次,但双方就赔偿金额始终不能达成一致。眼见纠纷久拖不决、矛盾逐渐激化,物业人员希望能通过社区公证员的调解来化解这一纠纷。
经了解,该居民在小区中道路行走时被小区新安装的路桩绊倒,导致腿部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近一个月,出院后还一直行动不便,此次受伤给其身体和心灵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单医疗费就花费了两万多。出院后,他找到小区物业就赔偿一事进行协商,但一直协商未果。该居民表示,小区新安装的路桩较小,且附近没有明显的提示标志等,物业公司未对路桩尽到充分的管理义务,因此物业应该承担部分责任。物业人员向社区公证员展示了监控画面,他们认为事发在白天,业主是因为走路时未注意避让路桩而摔倒,因此物业公司的责任较小,他们愿意在保险公司的赔偿以外另行支付补偿金,共计三千元,故双方就赔偿金额的争议较大。
在了解事情经过和双方诉求之后,社区公证员表示会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帮助双方沟通化解矛盾。社区公证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以往的案例,向双方解释了该起事件中双方各自的责任所在,使双方对各自的过错程度有了基础的认识。在双方就事实的认定基本达成了一致后,社区公证员又先后单独与居民及物业方沟通,站在各方的角度,为其提供法律意见,倾听各方最真实的诉求,并特别给予了受伤居民情绪上的疏导,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和解,在缩小赔偿金额差距的同时也拉近了居民与物业的距离。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物业规模不断扩大,物业管理逐渐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日益突出。下一步,我处社区公证员将继续为居民排忧解难,以公正、正义为价值理念,为居民提供专业高效的公证调解服务,让纠纷柔和地终结在调解阶段。同时小江也提醒下各物业公司:应对小区内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路桩等公共设施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设置提示标志,充分尽到管理义务,保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