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听听公证员怎么说……

作者:王露沂 时间:2022-03-18

摘要: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的幸福稳定与国家的长治久安息息相关,家庭关系出现波动,往往会形成权利义务的争端。3月8日,重庆市五中院发布了家事审判白皮书,梳理了近五年来辖区家事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类型特点,一起来看小江对家事白皮书中关于继承案件情况的解读!


继承案件呈现的特点

家事白皮书显示,继承纠纷主要呈现三方面显著特点。

✍遗嘱继承少、法定继承多。2017至2021年,审结法定继承案件12654件,占继承案件总数的67.93%,而遗嘱继承案件为197件,仅占1%


✍遗嘱形式不合法现象较为普遍。在遗嘱继承中,除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法定遗嘱形式外,打印遗嘱、视频遗嘱等新型遗嘱形式增多,但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此类遗嘱容易出现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


✍多份遗嘱并存现象较为常见。在五年来审结的遗嘱继承案件中,涉及多份遗嘱的约占10%,个别案件中的被继承人,存在给每个子女都留有遗嘱的情况。


出现上述问题,主要在于人们出于忌讳死亡、不吉利等复杂心理,“生前不言死后事”的理念较为浓厚,被继承人对于其财产分配的真实想法在过世后难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得到公开和留存;且由于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人们的法律意识又大都比较欠缺,导致遗嘱无效的问题并不少见;与此同时,有的老人在立了遗嘱后,又因为财产或者家庭关系的变动,改变主意想另立遗嘱,有的老人去世很突然,只能匆忙采取手书、录音或录像的方式留下遗嘱,多份遗嘱出现时,法律效力上却存疑,这就导致最终的遗愿难以实现。

基于此,精于家事的小江想说,遗嘱肯定还是公证了才更放心。


01

公证遗嘱的专业性更强

公证遗嘱在真实性、合法性证明程度方面的强证据地位依然稳固。可以这么说,《民法典》虽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但经过公证的遗嘱,至少不会在当事人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上存在问题,能有效预防纠纷。

同时,办理遗嘱公证的公证员经验丰富,如果当事人已经自行拟好遗嘱,公证员可以帮你审查条款表述是否准确,有没有遗漏,如果不知道遗嘱应该怎么写,公证员还可以代为拟写遗嘱,可以防止遗嘱形式不合法现象发生。

02

公证遗嘱能更好地“防伪”

针对其他类型的遗嘱,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公证处是难以核实其真实性、合法性的。“假传圣旨”的乱象频频发生,多份遗嘱出现时,鉴别遗嘱的真伪,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导致的最直接的后果,是更多的继承案件,最终进入诉讼程序,徒增当事人的成本,也浪费司法资源。因此,公证遗嘱方便核实是保障继承的“防御力”最强的选择。

03

公证遗嘱能得到更好的保管

公证处在办理了遗嘱公证后,公证处和公证员会按规定为遗嘱人的遗嘱行为和遗嘱内容保密,还能提供遗嘱保管、遗嘱执行等专业服务。如果遗嘱放在公证处,安全可靠,丢不了,最大限度上保障了遗嘱自由的实现。

最后,小江想说,如果处置的财产数目比较大、种类比较多、继承人的情况也比较复杂,最好选择公证遗嘱。遗嘱经公证后,既能保证其真实合法,保证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得以实现,又可以避免遗嘱受益人与其他家人之间发生纠纷,能够更好地维系家庭关系的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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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王露沂
审核丨帅雅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