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影视字幕组”被查?听听公证员怎么说

作者:王露 时间:2021-02-07

摘要:

曾经在盗版美剧中经常出现的那个“人人影视字幕组”,如今彻底“凉凉”了。

近日,上海警方成功侦破“人人影视字幕组”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抓获以梁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14名,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

消息一出,引起全网沸腾。不少网友感到惋惜和不舍,认为“人人影视字幕组”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公众对多元文化的渴求。但必须知道的是,再受用户欢迎,法律底线也不容逾越。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的不断推进,类似行动的推进越来越多:2017年8月,当时被誉为国内最大的网站侵犯著作权案告破,“迅播影院”被警方打掉,该侵权网站涉嫌非法发布影视作品34835部,数量为国内同类案件之最;2018年1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著作权行政处罚纠纷案作出终审宣判,2020年11月,江苏省泰州市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网络侵犯著作权案,查获侵权影视作品6万余部……

“眼看他朱楼起,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这样的话语用在相关的侵权平台上可谓是恰如其分。近年来,很多侵权的网络视频网站都风靡一时,但也很快陨落,因为不尊重知识产权的视频网站,注定是没有办法实现长远发展的。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文章《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重要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我处专门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同时发布了知识产权保护公证实务指南,引导个人及企业利用公证手段维护知识产权权益,借助公证的力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为个人及企业提供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那么什么是知识产权公证?公证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些什么呢?一起来看!

1、 什么是知识产权公证

知识产权公证是指将知识产权权属内容及相关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通过复制、拍照、录像、笔录等方式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监督,并以《公证书》的载体形式客观全面的表现出来。

2、 哪些知识产权需要公证

技术合同类公证: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合同;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商标权许可、转让合同;专利权申请许可、转让合同等。

权利证书类文件公证: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权利主张声明书;境外权利证书等。

侵权行为公证:计算机软件侵权;专利商标侵权;商业秘密侵权;影视作品侵权;网页侵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中医药和体育赛事转播的知识产权等。

3、 知识产权公证的优势在哪里

首先,知识产权具有无具体形态的特征,没有固定的载体,因此,其证据很难有效保存。此时,公证在证据保存方面的优势就显得极为突出。通过公证机构收集、固定和保存证据,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的证据将更加真实、准确、全面和充分,保证证据链的完整,有利于当事人在纠纷解决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地审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其次,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尤为居多,权利人自行保存相关网页、进行截图,其真实性容易受到质疑,证据效力比较有限。而保全证据公证恰好解决了权利人这一顾虑,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明确规定公证机构保全证据的权利和效力,其效力高于其他书证、证人证言和视听资料。

4、 知识产权公证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创造设立阶段

1、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药品等创新成果证据材料的保全证据;

2、新产品的委托开发、委托设计等涉及商业秘密的保密、竞业禁止的协议公证;

3、文稿、图片、视频、语音等电子数据的公证电子存证。

二、运用流转阶段

1、专利、商标、体育赛事转播等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合作、入股的合同协议类公证和商标转让声明,授权办理相关申请手续、登记手续等;

2、对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和竞价拍卖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3、提供以协议、遗嘱、赠与等方式使用、传承知识产权的公证服务;

4、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降低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权利救济阶段

1、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证据进行固定保全,如对侵犯知识产权商品进行公证购买,商标权、专利权保全证据,反不正当竞争保全证据等;

2、主体资格公证,如营业执照公证等;

3、文稿、图片、视频、语音等电子数据提取保全公证,获得保全数据形态的证据。

四、境外保护阶段

1、对知识产权的涉外使用办理授权书公证;

2、对国内已注册的商标或已有专利的权利证书进行翻译并办理相关公证;

3、对知识产权的权利认定、流转和侵权维权所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书进行翻译和公证。

小江相信,只有侵权行为得到应有的惩戒,才能形成尊重他人劳动成果、鼓励创作、激励创新的社会氛围,也才能真正实现良性循环,终结所谓的“盗版红利”、“拿来主义”,也是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而公证助力知识产权侵权保护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