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永坤 时间:2022-06-29
我处“曾姐公证调解室”入驻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以来,秉承“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工作理念,结合案情,找准分歧,仅一周之内就调解成功5件商事案件,涵盖了律师代理费纠纷、融资租赁纠纷、物业纠纷、购货合同纠纷、借款纠纷等多种类型,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面就让小江结合2件案例为你细细道来~
1 汽车融资租赁款纠纷
“拖了这么久的租金终于有着落了!感谢调解员!”日前,我处驻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曾姐公证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对我处调解员连道感谢。
原来,某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开展中常常面临当事人违约不支付租金的情形,为此不得不经常发起诉讼来进行维权,由此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令该企业不堪重负。为此,法院针对该企业面临的这一实际困境,联手“曾姐公证调解室”共同进行了讨论论证,确定了在诉前由调解室先行筛查出有调解可能性的案件。
确定了这一思路后,“曾姐公证调解室”的调解人员首先对该公司提交的一系列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研判,通过调查违约方的财产线索以及合同履行情况,精准筛选出了适宜调解的案件。
面对该案涉及人数多、牵扯时间长、当事双方对立性强的情况,我处“曾姐公证调解室”的调解员们迎难而上,充分发挥公证调解集情、法、理于一身的优势,借助公证调解员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调解技巧,向当事人细致地说明了当前的诉讼处境和主动调解的利害关系,在调解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该当事人也理解了法院的良苦用心,接受了通过调解来解决争议的方式。目前,这一案件经过调解,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当事双方均满意而归。
2 购货合同纠纷
俗话说得好,“买卖不成仁义在”,这说的是生意场上,除了利益,还有仁义。可是很多时候,双方之间买卖虽然做成了,但在后续的权利义务履行过程中,往往因违约而产生纠纷,为此双方当事人不得不对簿公堂,从曾经的生意伙伴变成了原被告双方。这不,“曾姐公证调解室”的调解员们就遇到了这样的案件。
A科技公司与B房地产开发公司在2018年签订了一份购买商业外墙铝板工程的《货物供应合同》,合同一直履行得好好的,但最近就一笔十万多元的尾款和三万多元的质保金闹得不可开交。为此A科技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B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剩余尾款、质保金以及相应的资金占用损失,而B公司表示质保金请款手续尚未完结,对应付金额提出了异议。
为此,调解员接到案件材料后,在查阅材料、听取双方陈述事实的基础上,系统地梳理了《货物供应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对其中的付款时间及条件约定进行了专业分析,最终找到了双方争议中的核心分歧。针对核心分歧点,调解员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法律分析,权衡利弊,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互相理解。
最后,A公司表示放弃资金占用损失这一请求,为B公司减轻履约负担,而B公司也作出了愿意积极主动履行完剩余尾款的意思表示,最终本案圆满地以调解结案。“谢谢公证调解员,这件事调解成功不仅没有给公司留下诉讼痕迹,还节约了时间和诉讼成本。”当事人接连为我们的调解服务竖起“大拇指”。
入驻一周即调解成功5案,彰显了公证调解的显著成效。接下来,两江公证处将继续全力配合法院开展好多元解纷工作,推动社会解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节省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不断推动我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