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婚前共同买房,分手了房子怎么办?!

作者:王露 时间:2020-10-30

摘要:

房子可是个贵重的大件儿,一人承担说实话压力不小,许多小情侣就共同出资购房,共同出资买房本身没有问题,但是万一分手了,房子的处理可是要考虑好哦……

本期小江就来跟大家聊聊,情侣婚前共同买房,万一分手了,房子怎么办?

01

前段时间,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例:小湘与小磊(均为化名),两人相恋多年,并准备谈婚论嫁,并在2013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作为婚房。

双方分担了首付款,并办理了按揭贷款,按揭还款账户为小湘的银行账户,交房后由小磊负责装修,但两人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后来双方因各种矛盾,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而分手。

女方表示愿意放弃房屋,但要求小磊支付补偿款。双方来到公证处,签署了一份《协议书》,并办理了公证。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的产权归小磊所有,小磊支付小湘补偿款X万元,此后按揭款由小磊负担。

但最近,小湘却以之前的按揭贷款小磊未予以补足为由诉诸法院,要求小磊补足之前自己偿还的按揭贷款。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协议书》已进行公证,该协议应当视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且协议书约定的房屋所有权、补偿款等问题并未违反公平原则及生活常理,且小湘提供的证据并不能推翻公证《协议书》的约定,故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最后法院驳回了女方的诉讼请求。


02


之前一个视频火遍网络:《相恋10年,房产证上只写了女友名字,分手后如今一无所有》。

大概情况就是10年前男方出资10万,女方也出了一部分首付买了一套140㎡的房子,只写了女方一个人的名字,由女方偿还按揭贷款,之后男方出资40万装修,没想到如今要分手了,女方作为产权人理所当然地取得了房子,而男方一无所有。

而这个故事的背后,就是男方的疏于防范,造成这样的局面。

相恋10年的情侣,10年前买的房子,如今的价值早就不是当年的那个数字。可惜,只写了女方一个人的名字!自己掏钱装修也只是给别人做了嫁衣。

如果他能够像上一个案例的小磊一样,与女方到公证处办理一个《协议书》公证,约定产权共同所有,那又将是另外一个局面。至少,男方还能在分手的时候与女方进行协商,或是诉诸法院要求法院分割财产,也有峰回路转的余地。

当然,相信女方也不是用10年的青春与时间,来设计一个全套骗一套房。可能只是在最开始买房时,双方都没有意识未来的结局是分手,最终酿成如今有利的一面完全倒向女方的局面。

03

四川有对情侣,在婚前共同出资买房,但细节打败了爱情,两人说分手就分手,不仅做不成恋人,连朋友都没得做,因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无法通过交易的方式进行登记人变更。

女方明确表示愿意放弃房产,只要当初自己支付的房款。于是有人为支招:她可以到公证处签署放弃权属声明公证,放弃房屋产权。

但是王女士又担心:如果签字放弃了,男方不给我钱怎么办?就算写了协议,也不能消除王女士的担忧,由于不信任,场面一度“陷入僵局”。

于是小江又来支招了,男方可以将需要支付给王女士的房款提存到公证处的账户,等房产证下来后,王女士到公证处申请领取男方此前提存在公证处的提存款即可。

这样,房屋的难题就能顺利解决了~

或许有些人会说小江的建议是精于算计,但有些人的确居心不良。

如果有人不计较这些,一切都无所谓,但是感情一旦不好了,你的大方便会成全一些人的自私。

感情和财产是两码事,婚前财产建议还是分清楚些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