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之后,您可能需要办理这些公证……

作者:王露沂 时间:2021-08-06

摘要:

近日

河南多地暴雨

洪水肆虐

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

抢险安置、紧急救援、捐款捐物

一个个守望相助的故事

托起一道道生命的希望

然而也有“糟心事”出现

房屋漏水?不可抗力?

网络逼捐?哄抬物价?

……

“妖魔鬼怪”怎么治?

一起来看!

01|房屋漏水

当事人李某家住某小区16楼,刚买的新房子,装修入住不到半年,就遇到了暴雨。回到家时,一打开门就吃了一惊,屋里大面积进水,每间屋的家具、电器和地板都泡在水里。

明明走的时候关好了门窗,这水是哪里来的?

第二天又下起了暴雨,李某终于发现了水是哪里进来的:阳台的地漏成了喷泉,不断地往外喷水。一会儿的功夫,水就淹没了阳台,漫进客厅、卧室。

李某是做仓储生意的,以前仓库受灾做过公证,知道证据的重要性,他马上联系了公证员,申请对现场进行证据保全。

很快,公证员带着助理冒雨赶到,物业公司的人也来了。公证员对房屋受损情况、物业公司工程人员查找进水原因的整个过程进行了证据保全。

原来,是楼下邻居装修的时候改动了阳台外的雨水管,导致排水不畅,暴雨的时候雨量过大,就倒灌进了李某家中。找到楼下的邻居后,李某拿出详细客观记录了受损情况和现场情形的公证书,将邻居告上法庭,得知李某受理证据充分且办理了公证,楼下邻居自知胜算不大,接受了和解,赔了数万元的损失。

小江提醒:

因暴雨导致的房屋进水、商品损毁等案例有很多,由于天气是瞬间变化的,抢救物资等过程也会对现场造成破坏,所以做好证据保全,保留有利证据对于保险理赔和向责任人索赔非常重要。

02|不可抗力

如果暴雨带来的损失非常严重,如发生洪灾导致厂房被淹,道路中断,电力中断,生产无法进行,无法按期交货,合同无法履行,就会产生违约等后果。

这时候,不可抗力公证就该出场了。

根据《民法典》第180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洪灾、战争等。还有新冠疫情,也是不可抗力的一种。

小江提醒:

不可抗力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已经发生的当事人主张的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及相关事实的公证证明活动。

受了灾已经够倒霉了,如果再承担违约责任,有的企业或商家就可能赔得倾家荡产了。

但是,公证书可以证明,违约不是你的责任,是因为不可抗力。

暴雨无情,公证有用。小江希望大家在暴雨面前都用不上不可抗力公证,也更希望大家都知道公证在这时候是能帮上不少忙的。

03|哄抬物价

7月22日,郑州高铁站某酒店涨价到2888元,该酒店的此行为明显属于哄抬物价的行为。

这种“趁人之危”、“坐地起价”、“趁火打劫”的牟利行为,不仅于情不合,更于法不容,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小江提醒:

广大人民群众在受灾期间,遇到任何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不法行为,都可以利用公证手段进行取证,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维权。

04|“键盘侠”逼捐

面对灾情,许多公众人物踊跃捐款,但与此同时,网络上也出现一些对公众人物捐款金额和速度的评论指摘,捐多捐少都会被骂,甚至有人恶语相向。键盘侠“逼捐”怎么治?

小江想说,任何公益慈善都是发自内心的善举,它不应该被裹挟,也不应该被强制。因此捐不捐,捐多少,完全是个人自由,都表达了他们的爱心,都是在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来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这样的爱心绝无多少、高低之分,不可用“伪道德”来绑架“真爱心”。

小江提醒:

若遇到道德绑架或网络谩骂侵权,基于电子证据易灭失、易毁损的特点,受害者可以第一时间保存侵权行为存在的证据,必要的时候,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和证据固定。

拿到公证书后,可以与侵权行为人进行协商,要求删除侵权内容,消除影响等,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进行诉讼。

守法律、知底线

是普通群众面对灾情

最起码应当做到的事情

若遇到侵权行为

大家也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暴雨无情

希望河南早日天晴

审核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