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尹爱妮 时间:2022-10-14
每天周转于繁忙的工作,已经成为公证员陈丽竹的常态。这天她像往常一样接听着数个陌生群众的咨询来电,但今天其中的一个来电,却让她记忆犹新……
电话那头的咨询人情绪显得十分焦急,说到关键之处又哽咽难言。公证员敏锐地感受到电话那头的咨询人一定遇到了难题,她一边安抚对方的情绪,一边耐心引导,终于将整个事情还原了出来:求助人的丈夫因为涉嫌经济犯罪,被依法关押在重庆某监狱,根据法院判决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罚金,为了能够及时履行判决,早日走出监狱,回归社会,夫妻两人商议将二人共有的一处空置房屋出售,以解决资金问题。然而,横亘在面前的一个重大难题是:丈夫身在监狱,不能够亲自实施出售房屋的行为。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呢?
仔细梳理了事件前因后果后,公证员准确作出了判断,监狱服刑人员作为特殊的公民,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但是其仍然享有一般民事主体应该享有的民事权利。因此,她很快给出了解决方案:建议借助司法机关的监狱服刑人员远程视频会见系统为丈夫办理委托妻子出售房屋的委托公证,由妻子持委托公证书完成房屋出售相关事宜。
给出此方案后,堵在委托人妻子心头的巨石终于落了下来。但公证员深知,为监狱服刑人员这类特殊群体办理委托公证,在程序上自然与一般公民有所区别。因此,她首先与监狱相关部门提前沟通,了解了监狱会见管理规定,被监管人员的作息时间和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等。其次,她将委托书代拟妥当,连同其他公证材料一并邮寄至监狱。同时通过司法所向监狱提交远程会见申请,确定会见时间,全程配合监狱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确保会见顺利进行,公证员提前购买车票,安排好行程。会见当日,公证员通过远程视频会见系统与委托人进行交流,确认委托人身份后与其沟通确认委托事项,并指导其完成委托书及公证申请材料的签署。文件签署完成后,委托人重新被带回了监狱。那一刻,委托人眼中的感激与懊悔,让在场的人为之动容。
公证员收到监狱寄回的委托书和公证申请材料后,及时高效出具了委托公证书。并通知了委托人的妻子。最终,委托人妻子借助委托公证书办理好了相关事项。监狱、司法所、公证处三部门的共同协作完成了这次特别的会见,促成委托公证顺利办结,实现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公证员感慨地望着这份公证书,它承载着夫妻之间的相濡以沫,承载着浪子回头的决心,也承载着一份公证为民的暖暖深情……
文字丨刘正艳
编辑丨尹爱妮
审核丨帅雅绮、王露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