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玉洁 时间:2021-07-30
7月29日,两江公证处联手渝北公证处与渝北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由2家公证机构共同参与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这是继我处于2020年入驻渝北区人民法院两江新区审判区参与家事、商事等领域调解工作后,双方积极贯彻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精神和着力破解“执行难”的又一创新举措。签约仪式由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贺前春主持,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曹阳,执行事务中心主任李汶凌,渝北公证处主任肖利,两江公证处主任涂志辉等参加签约仪式。
贺前春副局长首先介绍了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他表示,法院引入公证人员参与执行事务工作后,可以把一些具体性的、事务性的流程工作交由具有专业性、权威性的公证人员来实施,使法官有更多的精力来投入到那些重大疑难的案件专门的执行工作中,这是助力破解“执行难”工作的一大创新举措。
随后,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曹阳,两江公证处主任涂志辉,渝北公证处主任肖利共同签署了《关于引入公证人员参与执行事务工作的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2家公证机构将为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供包括执行立案辅助、网络值班、鉴定拍卖辅助等在内的司法辅助事务。曹阳副局长对签约仪式的顺利进行表示祝贺,并希望以此为契机,通过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推动社会解纠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效缓解“人少案多”矛盾,从而提升执行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两江公证处自成立以来,积极探索构建“公证+法院”的新模式,先后入驻重庆两江新区(自由贸易实验区)人民法院和渝北区人民法院两江新区审判区,充分发挥公证的诉前引导、纠纷调解作用,成功调解物业纠纷、劳动纠纷、借款纠纷等案件200余件,完成终本案件调查等相关执行事务案件300余件,为当事人免费提供涉及金融借贷、离婚财产分割、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等领域的法律咨询服务500余次,有效地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实现了公证预防纠纷、调处纠纷的功能,为减少法院诉累、减少当事人维权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展现了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制度优势。
编辑丨曹玉洁
审核丨李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