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屋拆迁补偿近200万,爷爷给了孙子60万,还被孙子告上法庭!听听公证员怎么说……

作者:广州日报 时间:2021-03-22

摘要:

祖屋拆迁获补偿款近200万元

原本感情不错的爷孙俩

却因此起了嫌隙

对簿公堂……

76岁的老何夫妇育有一子,唯一的儿子意外去世,目前与孙子小何一起居住在祖屋,感情一直不错,前两年孙子娶了媳妇又添了曾孙,一家五口过着其乐融融的生活。然而这样的日子却因为一次房屋拆迁被打破了。

老何夫妇与孙子小何一家三口都登记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三年前,老何的祖屋被列入拆迁计划,拆迁补偿款近200万元。拆迁后,老何给了小何60万元。

原本是皆大欢喜的事,然而孙子小何却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依照《拆迁方案》,其与妻子、儿子可安置面积对应的拆迁金额应为140余万元,爷爷私自占有了他们小家庭的拆迁利益。而对于爷爷所称担心他赌博挥霍,他认为这也只是其扣下拆迁款的幌子。

双方多次因拆迁款的分配而争吵,关系一度降至冰点。

家事纠纷往往剪不断、理还乱。双方当事人本是一家人,若不积极化解心结,非但不利于纠纷的化解,反而更容易激化矛盾,造成亲情破碎的局面。为此,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件情况,多次组织祖孙双方进行调解,并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层层分析案情。

对于小何极力争取的拆迁款,法官给他算了两笔账。

一笔是“法律账”:祖屋本就是老何夫妇的财产,拆迁款首先是房屋价值的利益转换,其余多补偿的部分才是家庭共同财产,可以在户内成员之间进行分割,这部分算下来小何一家最后能拿到比老何给的60万元也多不了多少。

一笔“亲情账”:小何祖孙是四代单传,祖孙两家长期在一起生活,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现在老何夫妇年事已高,追求的无非是家庭和睦,子孙健康。而无论是拆迁款亦或安置房屋最终也将通过继承归属于小何,如果因此造成亲情破碎,实在是得不偿失。

眼看双方态度有所松动,承办法官又趁热打铁找到公证员居中调解,终于解开了双方的心结,祖孙重归于好。

原来,公证员说服老人同意立下遗嘱,在其百年后,拆迁安置房屋由孙子小何继承。孙子小何则表示,今后一定会好好孝顺爷爷奶奶,让他们安享晚年,并向法院申请了撤诉。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做事先做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细看人间百态,唯有亲情不可辜负,不管是长辈还是晚辈都应守望相助,珍惜当下。

看完这个案件,

小江觉得有必要

再和大家分析一下

遗嘱继承相关的知识点!

小江提醒:

在我国,继承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日前,《民法典》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调整了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等制度内容,新增了打印遗嘱与录像遗嘱的遗嘱法定形式,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及选定流程、权利义务等。

《民法典》继承编第907条增加了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具体修改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将被继承人的侄、甥也纳入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这意味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又进一步扩大了,遇到家庭纠纷的几率又大大增加。

所以不想遭遇继承困境,最好的办法还是老人尽早办好遗嘱。

单写遗嘱还不行

留遗嘱必须专业有效

如何确保遗嘱的专业有效?

一、找专业人士指导

立遗嘱需证明遗嘱人的精神状况正常,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防止自书遗嘱无效或有瑕疵,自书遗嘱的时候最好找专业人士譬如公证员来指导。

二、办理遗嘱公证

《民法典》背景下,虽然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但是从上面这个案例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今后立遗嘱更需要公证,为什么?听小江来分析分析: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强证据之“护身符”还在,在真实性、合法性证明程度方面,公证遗嘱的强证据地位依然稳固。

在私人财富管理领域,遗嘱等法律安排天然需要公证介入,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的规划,能够得到国家证明机构的加持(这种加持本身是独立的、无利害关系的),又何乐而不为呢?并且公证行为本身具有公益性、普惠性,实际上并不增加当事人太多的成本。

温馨提醒:

因此,老人家可以

咨询或办理遗嘱事项

早日办好遗嘱公证

早日解决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