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露沂 时间:2020-04-22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开展公证行业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全面梳理总结2019年公证案卷质量检查情况,增强全处人员的质量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树立“视质量为生命”理念,4月20日,我处组织召开公证质量检查总结暨警示教育动员会,处领导及全体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及行政辅助人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公证质量检查从3月1日开始,利用40天的时间,检查做到了三个“100%”,一是覆盖率“100%”,对2019年受理并归档的案卷共计3054件全部检查完毕;二是参与率“100%”,处领导、公证员、公证员助理都积极参与案卷质量检查;三是合格率“100%”,经过全处检查人员的认真检查、详细记录,并对每一份案卷进行等次评定,合格率达100%!
会上,各部门部长首先对本部门公证案卷质量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报总结,其他检查人员就检查时发现的有特别突出亮点的卷宗进行了分享交流。
执行主任袁野对2019年公证质量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和总结,对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亮点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袁野对2019年案卷中存在的瑕疵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地提醒与警示,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了整改要求,他要求全处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提高公证质量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确保公证质量达到“零失误”。
主任涂志辉对公证质量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树立“视质量为生命”的理念。他强调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没有质量就没有生存、没有质量就没有发展。
二是加强对公证质量管理,建立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事后监督的质量管理机制。他强调要从办证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3个方面加强公证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办证质量的程序控制、标准控制、技术控制和形象管理、接待态度管理、效率管理、服务满意度管理等制度。
三是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把质量管理与薪酬管理紧密联系起来。他强调要建立常态化的学习制度,加强对新型业务的研究论证,实行专业的分工和授权,把公证质量与薪酬考核紧密联系起来,奖罚分明。
四是进一步完善质量检查标准和建立常态化的检查机制。他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进一步完善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质量检查标准,对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建立起自查、相互交叉检查和定期抽查的常态化检查机制。
最后,涂志辉对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下一步,我处将以本次公证质量检查总结暨警示教育动员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通知》精神,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升自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全面强化公证质量建设,切实维护和提升公证公信力,筑牢我处公证质量工作的安全“堡垒”。
文字丨王露
排版丨王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