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露 时间:2022-02-28
近期
热播剧《江照黎明》已经完结
作为一部悬疑剧
除了扑朔迷离的剧情外
也涉及了许多法律问题
来和小江边追剧边学法吧~
01面对家暴,应如何自救?
剧中的苏睿杀妻骗保的计划屡屡失败,生活、事业都不顺心的他寄希望于赌博、炒股,却屡战屡输。他也把这一切归咎于李晓楠的不支持,对她拳打脚踢。李晓楠想要离婚,更是激怒了苏睿,将她按在浴缸中直到妥协。
那么面对家暴,受害者应该如何自救?
现实生活中,由于家暴受害人缺少保存和收集证明家暴证据的意识,故使许多家暴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力的处理和追究,以致造成更严重的危害后果。鉴于直接证据的取证有危险,以下这些辅证只要能够形成证据链,也是有可能被采信且用于认定“家暴”这一事实的,例如:
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例如,被家暴后施暴者的“道歉”信息。由于这类电子证据容易发生毁损灭失,可以及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通话内容:被家暴后,可以到公证员面前,拨打施暴者的电话,就家暴的事情在电话里进行沟通,公证员现场客观记录受害者的通话行为及内容。
证人证言:在目击者或者邻居愿意配合,能够为受害者提供证人证言,又碍于当场出面作证怕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下,可以到公证机构办理证人证言的公证。
容易被忽略的其他有力证据:施暴一方所写过的悔过书、保证书、以及报警记录等等……
此处仅能列举部分的情况,且所列举的证据单一使用效果不佳,还需要配合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后方可使用。每个受害人遭遇的情况不同,希望遇到上述情况,受害者能够多与有经验的法律从业人员进行咨询或沟通,寻求到最合理、最安全的解决办法。
02面对散播谣言的行为,怎么办?
于红表面上是李晓楠的同事,实际上苏睿早就看上她“拆二代”的身份,与她发展成情人关系。苏睿死后,于红认定是李晓楠伙同老同学王诚杀害了苏睿,到处散播两人谋财害命、奸夫淫妇的谣言,李晓楠和家人深受困扰,甚至因此被单位停工。
那么面对他人散播谣言,该如何维权?
我国《民法典》第1024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权侵权案件往往侵权速度快,影响恶劣,为了及时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维权更应该快而准。
由于取证、存证手续繁琐,个人取证往往有不被法院采信的风险,在实务中通常采用公证的手段对涉案侵权事实方面的证据进行保全。
03丈夫去世后,妻子是否必须偿还赌债?
苏睿在赌博中越陷越深,只好向虎哥借钱,50万元的本金就有高达50万元的利息。苏睿还不上钱,虎哥便带着小弟殴打逼债。苏睿死后,虎哥又屡屡威胁李晓楠替夫还债。
李晓楠是否必须帮苏睿偿还赌债?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被认为是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赌债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不合理的开支,没有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或者支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晓楠没有义务为苏睿偿还其赌债(高利贷)。
雨水冲刷出被掩盖的秘密,黎明将照亮黑暗的角落。李晓楠一步步走出绝境的故事还在继续,从电视荧幕到现实生活,小江追剧普法,也希望悲剧不会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