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露沂 时间:2019-12-03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我处结合实际,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精神开展工作。为此,我处办理公证的过程中,积极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主动作为,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日前,我处公证员办理了一件特殊的金融融资业务公证,公证人员耗时4天4夜,横跨5个省市为我市某困难企业融资办理公证。虽然时间之长、路途之遥远,但我处公证人员积极克服困难,放弃周末休息时间,毫无怨言地办结了这笔公证业务,协助金融机构解决了该困难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处公证人员这种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的工作作风深受该企业负责人的肯定。
融资是企业发展创新突破的重要节点,是企业长久存活的命脉。我处在此次业务办理中,创新服务模式,主动出击提供“上门服务”,在方便企业的同时,既解决了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又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贷款回收的风险,实现了借贷双方双赢的战略。
一直以来,我处都注重了解困难企业的法律需求,从帮助困难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入手,加强与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帮助困难企业解决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紧张、降低融资风险等问题,为当事人提供综合性、深层次的公证服务,切实做到“放管服”改革中的“优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