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露沂 时间:2020-09-25
这几天
“秋天的第一杯奶茶”
在朋友圈刷屏
还火上了微博热搜
晒图的方法很简单
只要放出一张奶茶的照片
搭配上这句话就可以
截图红包发朋友圈的
也越来越多
不少人满脸问号的问:
这到底是什么梗啊!
看着看着
猝不及防就被塞了一嘴狗粮
然后小江愤愤不平地
想要自己购买
单身狗的“秋天的第一杯奶茶”
走进了下面这家“贡茶”店
好像哪里不对?
看起来没毛病,但仔细对比一下发现,店面招牌总好像跟以前去的那家不一样。
然后我惊奇地发现上面的那家,其实是山寨贡茶,下面的这家才是真贡茶门店。
实际上,由于山寨店实在太多,真贡茶不堪其扰已经改了商标,现在叫“四云奶盖贡茶”,长这样。
无独有偶,深受山寨困扰的奶茶店可不止贡茶一家。
比如鹿角巷,曾经的鹿角巷,黑糖珍珠鲜奶一推出,就受到很多时尚达人的青睐,大家纷纷去门店打卡,和招牌小鹿头拍照发朋友圈,甚至打出排队超过5小时的字样,一时间风头无两。但是很快,这些发朋友圈的人开始删除了,因为很多打卡的店铺都是山寨门店。
这些看起来差不多的标志,你能分清哪个是真的鹿角巷吗?
而且山寨门店雨后春笋般的出现,味道也越来越随心所欲了,消费者喝第一口简直怀疑人生,根本不想喝第二杯。
错买了之后,以为正品本身就是这个味道,深深伤害的却是品牌自身的口碑。在这种被山寨品牌围追堵截的窘况下,越来越多的好的奶茶门店只得无奈停业。
怎么办?
小江这就来和大家谈谈公证人视角下的商标权保护。
公证介入商标权保护体现在商标的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的各个过程中,从公证事项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公证事项:主体资格公证、商标转让声明公证、商标权转让协议公证、商标侵权的保全证据公证等。同时《公证法》、《民事诉讼法》也在法律上为公证介入商标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01公证在商标权保护中的证明力优势
根据《商标法》第18条规定,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同一天申请,申请人就要提供使用在先的证据,经过的公证的证据具有法定证据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因此,公正所具有的强证据效力将有助于商标权利人在发生纠纷进入诉讼时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02保全证据公证对商标权保护的优势
在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后,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益,一般都需要进行诉讼。基于《民事诉讼法》上“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权利人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或者正在遭受侵害。然而,任何证据都有可能灭失,这种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概率必然增加。在此情况下,在诉讼前的保全证据成为诉讼成败的关键。公证机构的保全证据公证恰好可以满足这一需求。相较于当事人自行举证证明效力不足、法院诉前保全的严格条件限制,公正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为灵活、自主、全面的保护。当事人可以基于民事权利,自主选择在适当的时候,向公证机构申请对侵权人、侵权行为状态、侵权损害程度等内容进行收集、固定、保管相关的证据。
近年来,各大奶茶品牌商标权被侵权的情况屡见不鲜,公证在商标权保护中的职能优势也日益凸显,在维权诉讼中,公证证据能够很好地帮助权利人讨回公道、获取赔偿。
但赔偿不是维权的唯一目的,净化市场,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才是各大奶茶品牌维权的关键。
能够不困惑于“到底哪家是真的”而放心地下单,可能也是奶茶爱好者们所期待的事吧。
说到这里,小江要去买“秋天的第一杯奶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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